苏州走限行路段怎么处罚?
罚款100元。
法律依据: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1、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2、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通行的;
3、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拖拉机载人的;
8、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
9、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扩展资料:
苏州限行规定:
2019年6月29日起,禁止非苏州号牌机动车以及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通行(其中齐门路、临顿路、白塔东路、北仓街和园林路可以通行,大唐家巷和北园路禁止通行):
(1)、在上述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
(2)、在上述区域内实际居住和工作市民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
(3)、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
(4)、上述符合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需办理通行证,方可在该区域内通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车辆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违规驶入限行路段,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而侵走专用道则将面临罚款100元。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限行怎么处罚
限行的处罚:
1、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
2、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
3、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4、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苏州外地车限行处罚
苏州外地车限行处罚如下:机动车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为扣三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苏州市区路面违章的可以到市区任意一个交警大队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交警窗口处理。
外地车牌在苏州市区违反限行规定的必须要在苏州处理,非机动车违停的,到城管队去处理。办有工行畅通卡的,可以在苏州交通网上自助缴费处处理。
扣三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