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号处罚
处罚如下:
根据2017年北京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无进京证限行范围扩至6环,违反限行规定罚的100元记3分的处理。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限号的原因
车辆限号主要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在特殊时期,对于道路车辆拥堵的情况,通过限号的形式进行缓解。
最近几十年,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升高,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享受方便快捷的生活,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私家车。但是对于大部分城市在规划初期并没有进行如此多的私家车的道路的构建,所以日益增多的私家车就造成了严重的交通阻塞,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或节假日都对人们的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的现象很多城市都推出了车限号的政策。关于车限号什么意思但理解其实很简单。
北京限号处罚标准
1、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100元罚款,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北京限号出行了怎么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交管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环保部门最高处以3000元处罚。
一天内重复闯限行的,交管部门将在间隔3小时后再行处罚。若司机在车牌上做“手脚”,遮挡或不悬挂号牌,将因此受到更重的处罚,路面交警将按照“涉牌”违法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限行时间及范围:
一、京牌汽车:
1、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限行范围为北京所有路段。
2、其他机动车(北京居民及民企汽车)
按尾号限行,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内所有道路(不含五环)。
二:非京牌汽车:
载客汽车: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 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及其以内道路。
特别提醒: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地号牌载客汽车,以及前往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和昌平、怀柔、延庆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地号牌载客汽车,需办理进京证。
载货汽车: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须办理进京证。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单双号限行明日启动 违反规定罚款100不计分
北京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北京限号开车的处罚是违反限行规定的进行罚款并记3分。
北京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无进京证限行范围扩至6环,违反限行规定罚款并记3分的处理。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款不扣分。非京牌罚款块,扣3分)。
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处罚依据——车辆违章
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记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