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限号开了一天晚上回家才想起来,怎么办?如何处罚?
以北京为例:
2017年北京限号出行处罚规定2017年北京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无进京证限行范围扩至6环,违反限行规定罚的100元记3分的处理。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
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扩展资料:
2019年4月7日部分高速公路的返程车流已经开始出现小高峰。京藏、京承、京开进京方向陆续发生堵车。据交管部门介绍,今天的返程预计将在中午12时开始,下午至傍晚6时达到峰值,个别路段预计将持续至晚上8时,各进京检查站前的短时堵车很难避免。
记者从市交管局指挥中心了解到,虽然已经是小长假最后一天,城区部分公园的客流量依然非常巨大,特别是故宫、玉渊潭、八大处和香山,交通拥堵一直持续。除了进京部分路段外,大多数高速公路的通行比较正常。
在返程高峰到来前,交管部门在高速路易发生拥堵和事故的重要路段及部分主要出入口部署了62辆清障车,所有车辆驾驶员已进行实名制对接,确保信息互通,反应迅速。高峰到来时,交管局将适时启动一级上勤方案,加强重点道路的管理。
警方特别提示,在返程高峰期间,将全面开展针对包括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在内的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对司机们来说,以往常见的“遇到拥堵后马上把应急车道变成行车道”的做法,被查处的可能很大。
北京将迎来新一轮尾号轮换。新一轮限号轮换周期是2019年4月8日至7月7日,明天限行尾号为5和0。本周期每日限行尾号:4月8日至7月7日、周一0和5、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
参考资料来源:122交通安全学习网-2020年北京限号出行如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明日限行轮换5和0不能上路
杭州机动车限行时间违章怎么处理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3、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定性,处150元罚款。
杭州限行怎么处罚
杭州限行尾号怎么处罚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行驶处100元罚款。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行驶,处100元罚款,记3分。
3、受限行的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处150元罚款。
4、受限行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或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5、同一辆受限机动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
6、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只处罚一次。
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2007年的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
忘了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无论违反限行规定行为次数多少,一天内只进行一次“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交管部门设定了连续处罚的间隔期。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间隔期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同时,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会立即提醒司机不要再违反限行规定行驶,否则将面临连续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