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知识 » 交通知识 » 正文

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202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4 22:19:40  作者:之桃  浏览次数:783
核心提示: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和范围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

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和范围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限行车辆: 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制通行的车辆是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注意事项

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特别提醒驾驶沪C号牌小客车的车主,切勿驶入本市禁止通行的范围内的路段。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

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2022) 第1张

上海外地车牌限行2022最新规定

2022上海外牌限行规定:

高架限行时间。每日7:00-20:00 (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共计13小时。

为进一步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自2020年11月2日起,上海外牌限行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延长为13小时(7时至20时)。

《中华人民共和余老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则毁穗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以下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1、内环高架路:每日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核定载质量8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小型货运机动车除外)禁止通行。

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6时至10时、16时至20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每日10时至16时,核定载质量8吨以上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核定载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通行;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2、内环高架路(外圈周家嘴路上匝道至中山北二路下匝道段),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3、内环高架路(外圈杨浦大桥至张江立交段):每日7时至19时,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核定载质量8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4、南北高架路(汶水路以北段)、逸仙高架路(场中路以北段),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

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时间:

高架限行时间:每日7时-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内环地面限行时间:每日7时-10时、16时-19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限行车辆: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范围: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范围:

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限行车辆: 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制通行的车辆是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上海限行外地车牌时间

外地牌照在上海限行时间如下:

1、高架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7:00-20:00 (13个小时)。

2、内环地面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7:00-9:00、17:00-19:00 (4个小时)。

3、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均不限行。

2020年10月24日,上海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关于限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关键词: 时至
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yourui6.cn/yourui/14123.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