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货车限行规定吗?
2021年北京货车限行规定部分区域如下。
石景山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1.石景山区五环内道路。2.石景山区五环外区域:东起西五环(不含),西至古城大街(杨庄大街),南起石景山路,北至阜石路,限行时间:6时至23时。
海淀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红山路由安河桥向北至黑山扈路段(含)、黑山扈路向北至西北旺大桥段(含)、西北旺大桥向北至永丰南路段(含)、永丰南路向西至西北旺西路段(含)。
西北旺西路向北至西北旺北路段(含)、西北旺北路向东至土井东路段(含)、土井东路向北至邓庄南路段(含)一线迤东,邓庄南路由土井东路向东至京新高速辅路段(含)。
京新高速向南至西二旗北路段(不含)、西二旗北路向东至西二旗东一路段(含)迤南,西二旗东一路向南至西二旗大街段(含)、西二旗大街向西至西二旗中路段(含)。
西二旗中路向南至安宁庄路段(含)、安宁庄路向东至京藏高速段(含)、京藏高速向南至北五环段(不含)迤西,北五环京藏高速向西至红山路段(不含)迤北围成的海淀区行政管界范围内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时间:6时至23时。
朝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禁限区域:东起北苑东路(不含南向北方向),西至安立路(不含南向北方向),南起北五环外环辅路(不含),北至立通路(不含)及清河营南滨河路(不含),上述道路围成的区域内,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禁限道路:
1. 广渠路由东向西方向(广渠路高架桥东端匝道入口至五环小郊亭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2. 朝阳路由东向西方向(杨闸环岛西口至五环大黄庄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昌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和时间:
一、政府街西路、政府街、府学路、鼓楼南街、鼓楼北街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同成街、文华路(同成街至回南北路)、安四路(马坊北桥至东小口路口),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京承高速公路(不含)以西、北六环路(不含)以南、京新高速公路(不含)以东,以上道路相接围成的昌平区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京藏高速公路主路、辅路以及本通告第二条所述道路),每天6时至20时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
北京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00-20:00。
京牌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限行范围为北京所有路段;其他机动车(北京居民及民企汽车)按尾号限行,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内所有道路(不含五环)。非京牌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禁止在五环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00-20:00,限行范围为五环以内(不含五环)道路。
北京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多久?
北京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
1、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2、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限行范围:
1、京牌汽车
第一种: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每周限行一天(00:00-24:00),范围为所有路段。
第二种:北京居民以及民企汽车:按尾号限行,限行时间07:00-20:00,限行范围五环内所有道路(不含五环路)。
2、非京牌汽车
载客汽车:限行时间,07:00-09:00以及17:00-20:00,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
非载客营运汽车:限行时间09:00-17:00,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按照尾号限行。
北京限行时间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