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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醉驾的最新量刑标准(广州醉驾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6 06:29:43  作者:以蕊  浏览次数:927
核心提示:广东醉驾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一、广东 醉驾 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 醉驾构成 危险驾驶罪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

广东醉驾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

一、广东 醉驾 案件量刑起点是多少? 醉驾构成 危险驾驶罪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至150毫克/100毫升(含本数,下同)的,量刑起点为 拘役 一个月2、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至300毫克/100毫升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二个月3、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判处拘役三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100毫升,可以增加十五日 刑罚 。 二、醉驾案件中有哪些具体的量刑情节? 1、考察 醉酒驾驶 的危险程度: (1)行为人是否造成现实的危害,即是否发生 交通事故 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 (2)行为人案发时的驾驶能力如何,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为判断标准。 (3)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4)醉驾行为严重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会特别严重。 2、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大小:可以从行为人在以下三个阶段的表现来判断:(1)实施醉驾行为前的表现。如是否曾因酒后驾驶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是否有多次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是否不顾他人劝阻坚持醉驾;是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而使用的,等等。 (2)被查获时的表现,是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检查,还是实施了当场饮酒、锁车门不下车、抵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抗拒抽血检验等不配合检查,甚至冲卡逃避检查、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积极救援伤者,主动打电话报警,或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等等。 (3)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如是否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广东省对处理醉驾案件做过特别规定,在具体量刑上面,达到 醉驾标准 的,量刑起点是一个月拘役,如果 犯罪嫌疑人 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300的,最低也是三个月拘役。当然,不是所有的醉驾车主都会被判刑,如果其有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的情节,法院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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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最新量刑标准

醉驾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关于拘役期限的规定,拘役时长为1-6个月,具体时长参考个案中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行车的速度、实际损害情况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相关情况来予以确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会定罪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还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如果有《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所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则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醉驾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 规定最新醉驾量刑标准为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 醉酒驾驶 。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二、2021年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 刑法 》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 交通事故 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 超载 或者 超速 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 妨害公务罪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 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 诉讼 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总之,为了保护你的人生安全,最好是不要在酒后开车,防止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一般 酒后驾车 只要喝的不是很多,处罚都会比较轻,如果属于 刑事犯罪 类的话,可以 找律师 协商,用专业的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获得法律上的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2022最新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一、醉驾处罚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关键词: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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