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号时间新规2020几点到几点
截止到2020年11月12日,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类型没有变化,限行时间由工作日早高峰7:30-9:30、晚高峰17:00-19:00恢复为工作日7:30-20:00。
另外,接送学生车辆不受尾号限行的惠民红利将继续延续,并新增“自主预约接学时段”“预约出行时段变更”“申报车辆信息变更”等人性化措施,可基本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家庭的通学通勤刚需。
扩展资料: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已经于10月11日在“蓉e行”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接送学生车辆预约出行”功能。预约成功后,接送学生车辆在限行日的预约时段内通行,不受尾号限行的限制。
要注意的是,若是虚报申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一是将会同教育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就读学校;
二是将依托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开展核查,针对虚假申报或申报车辆未用于接送学生的,除撤销申报且本学期不得再次申报外,还将对申报日以来所有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累积次数进行处罚和记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注意!成都今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
成都限行限到几点
成都限行限到晚上20:00。
一、成都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时,限行区域由现行的“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二、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
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
成都车牌限号从几点开始到几点结束
成都车牌限号从7:30开始到20:00结束,法定节假日不限号。
拓展资料:
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
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
星期一限尾 号“1”和“6”。
星期二限尾号“2”和“7”。
星期三限尾号“3”和“8”。
星期四限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成都今日限号几点到几点
今天是2019年1月23日,成都限行时间早上7点半到晚上20点之间。明天1月24日0点起,成都将启动重度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月24日起限行时间为早上6点到晚上22点。
成都早上几点开始限号
成都早上7点30分开始限号。
一、成都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时,限行区域由现行的“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二、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
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应当坚持行人优先;
(二)机动车进出道路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行驶,应当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其他方向先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四)机动车行经有积水、泥泞、碎石或者易产生扬尘的道路,遇有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时,应当减速慢行或者避让;
(五)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借用车行道通行的行人;
(六)机动车按照规定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时应当避让非机动车,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