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什么?
太原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
1、滨河东西路:11月11日,限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11月12日,限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11月13日,限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2、三河一街: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限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八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继续限行!12月25日0时至26日0时太原市单号通行双号限行
明天太原限行吗?限什么号?单号还是双号?
今天时间: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明天时间: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太原市限2、4、6、8、0号。
太原市限行规定: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具体为: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扩展资料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山西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低碳、环保出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公交、出租、市容环境卫生、邮政、物流配送、机场铁路通勤等用车和公务用车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太原限行最新通知:太原限号查询+时间区域
太原限号2022年6月最新限号时间
太原限号2022年6月最新限号时间为工作日的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其现行要求如下:
1、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2、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3、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4、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5、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6、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太原限号的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太原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
太原2020年7月13号限什么车号?
太原2020年7月13号限尾号双号的车辆。
太原市限行规则: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具体为: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扩展资料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六条 排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机动车,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者停止使用,限期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太原限行最新通知:太原限号查询+时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