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时间规定
2022年深圳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00-9:00、17:30-19:30;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深圳不限行外地小汽车。
深圳市从2021年3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期间,禁止所有非深号牌小型载客汽车上路。
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限制。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记3分的处罚。
不限行车辆
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深圳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在深圳外地车牌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
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深圳市内高速公路、深圳湾口岸、皇岗口岸、福田口岸、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莲塘口岸、深圳机场。
关于深圳外地车限行的具体规定:1、限行区域:除去通往口岸及高速公路2、限行规则:禁止通行。3、免限行申请:可申报4、例外道路:可在例外道路通行。5、处罚规定:前两次不处罚。自第三次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2022年深圳限行时间表
【法律分析】
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限行区域:深圳全市道路(高快速路及通往口岸道路除外)
限行规则: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免限行申请:外地车每月有一次来深圳不限行的机会,非深车主可通过自助申报,临时来深圳不限行。
例外道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
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
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
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
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例外车辆: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处罚规定: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
一、每天0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号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
三、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深圳电动自行车新规定2022
2022年深圳电动车限行最新规定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禁止行驶路段及片区。
1.福田区。
(1)路段。
深南大道(新洲路-皇岗路),深南中路(皇岗路-红岭路),福中路,福中三路,新洲路(莲花路-滨河大道),益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金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彩田路,皇岗路,梅观路。
(2)片区。
①福田口岸片区(裕亨路(含)以南全部区域);
②皇岗口岸片区(皇岗路(含)-渔农村二通道(不含)-福田南路(含)-百合路(含)围合区域)。
2.罗湖区。
(1)路段。
坂银通道。
(2)片区。
①罗湖口岸片区(和平路(不含)-广场路(不含)-建设路(不含)-春风路(不含)围合区域);
②文锦渡口岸片区(深南大道(不含)-东门南路(不含)-沿河南路(含)-文锦渡路(不含)-锦联二路(不含)围合区域);
③莲塘口岸片区(罗沙路(不含)以南、延芳路(不含)以东全部区域)。
3.盐田区。
(1)路段。
临海路,云深路,恩上公路,盘山公路,北山道(惠盐路-永安路),惠盐路,盐三路,盐梅路,深葵路(盐田段)。
(2)片区。
沙头角口岸片区(沙深路(不含)-沙河路(不含)-田心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4.南山区。
(1)路段。
兴海大道,港湾大道,月亮湾大道,科苑北路(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科苑南路(深南大道-滨海大道),桂庙路。
(2)片区。
①深圳湾口岸片区(东滨路(不含)-科苑大道(不含)-中心路(不含)-望海路(不含)-沙河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②西部港区(妈湾大道(含)-右炮台路(含)-赤湾二路(不含)-赤湾五路(不含)-赤湾六路(不含)-兴海大道(含)-港湾大道(含)以南全部区域)。
5.宝安区。
(1)路段。
107国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片区。
①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②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6.光明区。
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7.龙岗区。
惠盐路(安良路-横盐公路),坂李大道(坂澜大道-甘李路),红棉路(荷新路-坳二路),沙荷路(宝沙一路-高屋路),龙飞大道(龙翔大道-青春路),龙岗大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深汕路(龙岗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8.龙华区。
(1)路段。
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
(2)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含)-致远中路(含)-玉龙路(含)-民塘路(含)围合区域)。
9.坪山区。
坪山大道(沙坑二路-汤坑路),丹梓西路(深汕路-站前路),绿梓大道,深汕路(坪山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葵坝路。
二、未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三、其他说明
(一)本通告第一条禁止电动自行车行使的高、快速路中不包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快速路辅道。
(二)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民生行业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中各区禁止行使路段及片区限制,但禁止在高快速路、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以及禁行片区内通行。
注: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