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防疫最新政策
省内外返(抵)并人员管控措施
(一)省外返(抵)并人员
省外(返)抵并人员全部进行“太原检疫登记信息系统”登记,按红黄蓝绿“四色”标识分类管控。
1、红标:
高风险地区返(抵)并旅客,赋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
2、黄标:
中风险地区返(抵)并旅客,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
3、蓝标:
(1)低风险地区、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有外溢风险的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的返(抵)并旅客,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
(2)7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市无风险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的返(抵)并旅客,蓝标有“即采即走”标识,进行落地核酸,实施“3天3检+即采即走即追”。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完成核酸检测后转绿码。
4、绿标:
上述以外地区的无风险返(抵)并旅客,自行离开,做好健康监测,3天3次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完成核酸检测后转绿码。
(二)省外重,点涉疫地区
关于调整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管控措施的通知(9月2日更新)
1、西藏、新疆、陕西省西安市返(抵)并旅客,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控。高风险地区返(抵)并旅客,太原检疫登记为红标,健康码赋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落地核酸,点对
点转运;中风险地区返(抵)并旅客,太原检疫登记为黄标,健康码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低风险地区的返(抵)并旅客,太原检疫登记为蓝标,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实施“3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2、海南省返(抵)并旅客,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控。高、中、低风险区以外的,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督促做好滞留海南旅客返程工作的函》(国卫明电〔2022)315号)要求,太原检疫登记为蓝标,实行“落地核酸检测+目的地点对点接返+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综合管控措施。
3、省内的高、中、低风险区按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控措施。如果省内某县区有高、中风险区时,各交通场站、交通卡口要对该县区所在地市的返(抵)并人员进行太原检疫登记,按照按红黄蓝绿“四色”标识实施分类管控。
(三)省内返(抵)并人员
省内的高、中风险区按风险区分类管控政策执行。晋中市太谷县、介休市,晋城市泽州县、城区,运城市盐湖区、夏县、垣曲县(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返(抵)并人员,太原市
检疫登记为蓝标,实施“落地核酸+即采即走即追”,做好3天自我健康监测,除落地核酸外,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3天3检)。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完成核酸检测后转绿码。
太原2020年7月23号限车牌号吗?怎么限?
太原2020年7月23号(星期四)限单号车牌号。
一、太原限行时段: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具体为: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太原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排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者停止使用,限期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太原限行最新通知:太原限号查询+时间区域
太原2020年7月13号限什么车号?
太原2020年7月13号限尾号双号的车辆。
太原市限行规则: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具体为: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扩展资料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六条 排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机动车,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者停止使用,限期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太原限行最新通知:太原限号查询+时间区域
明天太原限行吗?限什么号?单号还是双号?
今天时间: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明天时间: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太原市限2、4、6、8、0号。
太原市限行规定: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具体为: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扩展资料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山西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低碳、环保出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公交、出租、市容环境卫生、邮政、物流配送、机场铁路通勤等用车和公务用车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太原限行最新通知:太原限号查询+时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