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9号外地车限号吗?
应该是不限号的,是可以正常通行的,山西太原市九号外地的车辆是可以正常进入到太原城内的
太原限行外地车吗?
太原对外地车有限行。
太原市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方式
1、非晋A号牌机动车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路段禁止通行。
2、大中型客车、晋A牌号出租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除外。
3、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扩展资料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九条 一级公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二级公路,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路段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采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措施。
二级以下公路、设区的市的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区的中心主干道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拖拉机通行的措施。
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借道行驶的拖拉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限制拖拉机行驶的路段,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标志、标线。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辖区道路和交通安全情况,经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七座以上营运客车、半挂牵引车、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以采取限制速度、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等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黄河新闻网-今日起,太原市滨河东、西路限行!
从现在这里开始去山西太原从哪个高速路口下比较方便?
山西太原在长风街东口下高速。从外地来的车完全可以从高速口下高速进入太原市,不过市内有些路段在特定的时段限制外地车行驶,所以外地车进入太原市一定要手机导航,防上进入限行路段。
外地车太原怎么限行?
太原市在限行区域日常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具体情况: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外地车辆限行规则
外地牌一:全市尾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工作日07:00 - 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实施尾号限行管理
四、属中重型柴油车的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执行24小时限行措施。
五、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外地牌二:滨河东、西路
一、限行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限行时间
工作日07:00 - 09:00,17:30 - 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规则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本通告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外地车在太原怎么?
太原市在限行区域日常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具体情况: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外地车辆限行规则
外地牌一:全市尾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工作日07:00 - 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实施尾号限行管理
四、属中重型柴油车的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执行24小时限行措施。
五、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外地牌二:滨河东、西路
一、限行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限行时间
工作日07:00 - 09:00,17:30 - 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规则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本通告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